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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玫瑰随笔,玫瑰的随笔散文

一、玫瑰的随笔散文玫瑰传说,在子夜时分盛开的玫瑰随着空气中的雾气蕴蔼会散发出白天所未有的一种持久的芳香,随夜雾中弥散开来,闻者,沁人心脾,慧眼大开,会让人保鲜着…

一、玫瑰的随笔散文

玫瑰

传说,在子夜时分盛开的玫瑰随着空气中的雾气蕴蔼会散发出白天所未有的一种持久的芳香,随夜雾中弥散开来,闻者,沁人心脾,慧眼大开,会让人保鲜着愉悦的心情,而青春永驻,但成千上万的玫瑰一般都是在白天开放,在夜里开放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

在我们这个滨海小城,很早就耳闻在威海大森林夜总会时不时会出现一个跳舞特别嗨的女孩儿,大家都想一睹真容,但只是偶见风采,却难识庐山真面目,谁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来自小城的哪个角落,背地里大家都给这个女孩起名叫“夜玫瑰”。

特别是男同事,在公司谈起这个女孩儿,都说认识这个女孩儿来吹嘘和装装自己的面子。却时常又被大家识破自圆自说的谎言而被起哄。这天,大家又在谈起这个神秘的女孩,说昨晚又有人见到她了,金黄的长发,窈窕的身材还有特别给力的舞姿,让很多人痴迷,所以,也会经常有同事去夜总会,宁肯什么都不消费,而只是为等到她,欣赏她的舞步,那是一种享受,一种欣赏,一种赞同,还有一种向往。

我有个同窗好友,大学毕业后,她在一个知名公司任职,事业风声水起,做事一丝不苟,很得人敬佩。只是人很稳重,属于内向型的那种,从来不去那种场合。这天我下班没事,就抱着试试的态度约了她一起做个伴,去夜总会看看,到底大家传说的这个夜玫瑰跳舞有什么样的吸引力让大家这么着迷。好友她笑笑,说:“有啥看的,不就是跳舞吗?”但经我再三软磨硬泡,终于她答应陪我一起去几晚上。

可惜,一连去了一个周,也没遇到这个女孩儿,于是,关于她的传说更多了,有的说她遇到劫匪了,有的说她认识了哪个金主了,她就这样消失了。

好友也不再陪我去了,但我这人天生就有好奇心,我还是坚持去,越是神秘,越感觉有趣。因为大家把这个女孩传的太神乎了。时间长了,我也不再是只坐着欣赏了,也会在人多混杂时敢于上去扭几步了,跳舞这行有个规矩:大家公认跳得好的,在动感的音乐声中会被大家渐渐地围拢起来,会以这人为中心,形成一个领舞的场面。慢慢地,我也敢围着跳舞跳得比较好的边缘舞动了。让我感觉我因为好奇而寻觅,又因为寻觅而喜好上了这种氛围了。

这个周六的晚上,我依然去了,因为我知道,宁可挨个的夜总会去,倒不如在一家夜总会守株待兔地等候这位神秘女孩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等到了!正当大家跳得无趣时,这个女孩蒙着面纱出现了,我的天,这行头:金黄的长发及腰,闪亮的金丝衣,一条黑色的皮裤外是一条超短迷你百褶裙,刹那间,就象早就安排好了一样,音乐也换成了德国“绝对震憾心脏DJ”舞曲,整个场面顿时沸腾了,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口哨声,混合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哇!好酷哦,那么纤细的小蛮腰竟然有那么大的力量,每一个音符仿佛因她而有了灵性似的熠熠生辉,时而象俏皮的风吹过的杨柳,时而象凌云漫步,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似随时可以分拆开来而又随时可以临场组合成很完美的机器人,珠缨旋转星宿摇,花蔓振作龙蛇动。如果说女娲造人需要智慧的想象,那么,这个女孩儿就是专为舞蹈而生的精灵,又仿佛她在用得天独厚的肢体语言在讲述一个个迷人的故事,她跳得那么酣畅淋漓,那么的自由自在!如鹰之翱翔,如鱼儿入水,感觉有着巨大能量需要释放似的,又感觉她不是在跳舞,而是一种宣泄、一种原子爆发的反应,动力十足!她带动了整个舞厅的气氛,音乐不再是音乐,舞蹈不再是舞蹈,剩下的只有美奂美仑、心驰神往的境界!令人感动,让人陶醉,用她满满的自信表达着对生活的爱,对世界的爱,对一切的爱……

大家自觉向这个女孩靠拢的时候,我也悄悄地跳舞至她的身边,耸肩、摇摆、蹦跳,一切是那么的和谐,一切又是那么的忘我,忽地在女孩儿跳舞的地方升起了一个旋转舞台,女孩还是那么自如地舞动着青春的每一个音符,就在她忘我地甩头的时候,蓦然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她手腕上的手链,竟然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惊呆了!我倏地伫立在那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么地扎眼,那个女孩儿也发觉了什么似的,边跳边把一只手摆动着在空中旋转,舞台降下来,她不再是那个领舞者,在大家崇拜而又羡慕的眼神中,她几步就晃过了人群,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舞曲还没有跳完,她就这样消失在后台中……

这个手链我太熟悉了,那是我和我的同窗好友在毕业时去银饰店特意订做的,因为在大学时我们俩在一次次比赛中配合默契而得绰号“幻影双鱼”,我俩为了纪念,就请人打造了一对挂着双鱼的手链,彼此各一个,它象征着我们的友谊,也象征着我们的默契。可是,这个手链的主人正是那个在学校、在公司特别稳重、特别宅的那个同窗好友,我从未见过和听说过她会跳舞,怎么可能是她?但又不可能不是,除非那个手链是被别人捡到了,但我似乎又感觉到哪里又与这个女孩似曾相识,还有她的匆忙离去,简直是个谜团,如果是她,什么时候竟然学得这么一手妙曼舞姿,做为好朋友的我却一脸茫然。我后悔刚才没有靠她太近,后悔没有在闪烁的灯光下仔细端祥与揣摩,我决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第二天,我邀此同窗好友去喝卡布奇诺,她准时赴约,我看到她抬起戴着双鱼手链的手,文静地举着杯子,与昨晚那个女孩儿怎么也联系不起来。我说,老实交待吧。她笑笑,说:“白天伏案工作了一天,是脑力劳动,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时间久了就有点压抑了,后来就偷偷学了跳舞,一开始是在家练习,后来,突发奇想,戴了面纱或假面具去跳舞该很刺激,而我的一个表哥正好是大森林夜总会的负责人,就和他商量,每次都由他掩护我撤退,这样谁也不认识我,我还是文静而庄重的我。第二天上班,感觉自己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似的精神,这种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运动,让我的人生快乐无比!只是我不曾想,被大家传来传去竟然成了什么夜玫瑰,你可要替我保守这个秘密,这只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爱好而已。”我的心一下就暖暖地舒展开来,我理解了。

是啊,平时,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去仔细观赏与品味,也会发现其有惊艳之美,何况我们人类呢?一个人,要活得洒脱,活得开心,自我感觉良好,便好。

盛开的玫瑰

佛说:万事皆有因,有因才有果。

一朵玫瑰要经历深冬的寒冷、春天的风雨、盛夏的炙热,才能盛开得芬芳艳丽;一个人,要经历世事的沧桑与千锤百炼的磨砺,才得以成就自己。同样,一个心浮气躁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发展的。

公司来了一个已经四次跳槽的新工人,刚出徒又不干了,让大家感触很深。我们不去计较他的得失,只是以他的心境去看问题,此人可能一生都要被别人的话语而左右,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

假如他是一朵玫瑰,他只闻到玫瑰盛开时醉人的花香,只是肤浅地羡慕玫瑰绽放时迷人的花朵,而如果让他在寒风凛冽中挺立,在白雪皑皑时积蓄力量,待早春料峭的风吹过,冰凉肆虐的雨打过,那他指定不会再去愿意做玫瑰了。仔细想来,寒风再冷,是为它冬日的休整,让它有一个冬眠的休息过程,白雪皑皑是为了让它远离病虫害的袭击,早春的风是为了让它把积蓄了一冬的力量有个苏醒的过程,冰凉的雨则是为了让它有灌溉营养的源泉,这些才是成就玫瑰芳香绽放的原因。

看看公司里的管理层,哪个不是经历过车间的锻造,哪个不是吃过苦、受过累、流过血、出过汗、解决过重重困难的人?

同事的外甥女喜欢捉蝴蝶玩,但蝴蝶很难扑捉到,后来,她妈妈告诉她,知道蝴蝶是虫变成的,她就把那些快蝶变的虫捉来养,竟然还养出了门道,专门捉来最丑的虫养,原来那些慢慢爬行的最丑的虫子才会变成最漂亮的绚丽多彩的蝴蝶,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把自己的心态放得最低,把自己华丽的褪变当成是人生的转折点,那么,我们的事业、我们的人生是不是可以就可以不怕困难,不畏艰险,不怕丑陋,而默默地做一只禹禹独行的虫,吸收着自然的雨露,吃着简单的食粮,找来书籍去学习,苦心钻研技术和专业知识,成就自己,成就他人,就会成就一切,哪怕我们是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也不要抱怨生命的高低贵贱,我们依旧可以长成一汪蓬蓬勃勃的碧绿,昭示着生命的顽强与旺盛;即使我们是一朵不起眼的米粒大的花儿,我们仍然可以盛开得漫山遍野,一片灿烂。

就象玫瑰,就那么简单地接受着大自然赋予的一切:风吹、雨打、雪藏、光照……待时机来临,便会绝美绽放,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世间一切事,那么,皆大欢喜,因为,万事有因必有果。

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片盛开的玫瑰花园,它芬芳、它美丽,清风如许,暗香袭。

玫瑰的缤纷世界

提到红玫瑰,自有一种热烈扑面而来。

热烈如火的玫瑰,红得娇艳欲滴妖娆性感,红得浓浓郁郁荡气回肠,像极了一位敢爱敢恨的女子,一旦爱上了,便不管不顾,那种疯狂是世人和世俗都阻挡不了的。在爱的人面恣意的开放,一瓣两瓣三四瓣,尽情的开呀开,开得灿烂至极,绚丽至极,直开到花心裸露,花瓣掉落。这是置生死不顾的盛开,这是昏天暗地的盛开,是轰轰烈烈的盛开!

这样的爱,结局往往没有想象的完美。以为自己纯粹的爱会地老天荒,以为那个爱的人,会和自己耳鬓厮磨、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但结果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最终以伤心散场。

红玫瑰的爱,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它的盛情让人难以接受,它是霸道的爱,也是毁灭性的爱。

柔情似水的白玫瑰,白得纯洁无暇清秀俊逸,白得冷傲高贵又孤独寂寞。《红楼梦》里林黛玉正是白玫瑰一样的女子,冰清玉洁,清高孤傲。弱柳扶风娇喘微微的美让人无比爱怜,刀子一般刻薄的话语又让人不敢靠近。隔世望去,这朵白玫瑰身上逼仄的冷气,让她在自己的世界里孤芳自赏。

在《红楼梦》众多的女子中,她恰如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在世俗的风霜刀剑面前,兀自芬芳。

这水做的女子,对爱情的要求也如水一般洁净透明。她和宝玉的爱情,一如孤标傲世的.白玫瑰独自开放。在当时的封建礼教下,宝黛的爱情,是最最纯真最最简单又最最优美的爱情,正应了小说的结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们的爱情没有掺杂一点世俗的污秽,干干净净,如洁白的雪花一样。这样唯美的爱情,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存在的,宝黛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

白玫瑰的爱情,太纯净,它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此它也只能是红楼一梦。

透明的高脚杯,浅橘的香槟,慢慢地端起来,浅啜一口,是多么悠闲雅致的事情!若再与相爱的人,轻轻地碰一下杯,那该是多么浪漫又圆满的事!

香槟玫瑰有着香槟一样的颜色,淡淡的黄色里透出一点点橙色,它比冷气逼人的白玫瑰多了些温度,多了些尘世的烟火气。它那淡淡的黄是一种暖暖的感觉,我想,爱情的颜色就应该是这暖暖的香槟色吧?

香槟玫瑰的爱情,大抵应该是最圆满的爱情,不乏浪漫,不失雅韵又有人情味。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当属此列。西汉时期,一贫如洗的大才子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打动了貌美如花,且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著名富家小姐卓文君,她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与阻挠,毅然与司马相如雪夜私奔,后为了生活,又当垆沽酒,他们的爱情被传为千古佳话。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易安居士笔下羞怯的小姑娘,即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粉玫瑰。

清晨,带露珠的粉玫瑰,娇羞无限!一层一层花瓣上,晶莹透明!轻轻的瞟一眼啊,就再也忘不了!顾盼流转之间,眼儿媚儿,全是女儿家的娇态。

我窃以为,这世上,再没有别的什么颜色或品种的花,比粉玫瑰更像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了!简简单单,羞羞涩涩,不加雕琢,没经粉饰,自然如清水芙蓉一般清丽。

哪个钟情的少年能不喜欢?

少男少女的爱,就这么简单,因为喜欢,所以爱!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没有虚伪,没有利用,不考虑地域,不顾及父母,傻乎乎,单纯纯的爱着。

只可惜的是,这样的爱是不成熟的,基本上都是学生的早恋,结局也可想而知了。但因其单纯,唯美,便被深深地刻在了记忆中!

蓝色妖姬,单听名字,就有股妖媚气,让人不禁联想到千年狐妖。

蓝,是深深的蓝,是妖艳的蓝。做成花束,再配一圈白色的羽毛,风一吹,羽毛就那样飘呀飘,只诱得人象中了它的邪毒,竟无法自拔!

蓝色妖姬,它的本色是白玫瑰或粉玫瑰,加了花卉染色剂加工而成。

就像人,比如一个风尘女子,你能说她本质是坏的?“人之初,性本善”,她原也是善良单纯,和男子说话即羞得满脸通红的女孩子,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或是污秽环境影响,要不就是生活所迫等等原因,而造成她的恶俗不堪,以至于靠出卖色相来生活。

作为女人,我极讨厌蓝色妖姬,而男人估计抵御不了它的诱惑,要不,蓝色妖姬为什么一直价格不菲?

家花没有野花香,野花的野性更符合不受拘束的男人的天性。

蓝色妖姬没有爱情,它的情是泛滥的,到处留情,但真爱却没有。

二、关于雨中玫瑰的散文随笔

玫瑰花的气味很香,芬芳扑鼻,幽香醉人,闻了还会沉醉在香味中。下面是美文网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雨中玫瑰的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关于雨中玫瑰的散文随笔:雨中的玫瑰花

我的眼前开出一朵玫瑰。不,应该是一簇,抑或者是一地…“满园春色藏不住”的那份美丽,那份妖娆。

我躲在一旁,看着这一切。

有雨水从天空滑落,滴在大地,贴在花瓣…

我闻到一股芬芳爬上了鼻梁,顺着雨丝,弥漫四周,绽放在天堂…

迷人的花姿总会使我想入非非,我忍不住伸出手抚过低垂的玫瑰,那蔓延开来的绯红,迅速爬向了我的手背,继而是身体,一直爬上了我的脸庞。

不经意间,有那么几颗水珠掉落在我手心,它们晶莹剔透的光泽,如梦如幻的形体,让我看到了另外的一个自己。

我注意到身后呈现出一片花的海洋,空气中飘荡着茉莉花的清香,还有那透着淡淡幽香的玫瑰花,不免让人流连忘返。偶尔,我会听到耳边传来翅膀扇动的声音,我寻思,猜测那是精灵在花丛中漫步,跳着欢快的舞步…呵,这一群小可爱,总会使人感到意外。

雨继续扬起它那件暧昧的外衣,把一种梦幻般的美,神秘似的温柔,如风般轻柔的惬意,洒向了大地,滋润着美丽的玫瑰。

它似乎能感觉到拂过肌肤的细腻,如少女般一样的矜持,羞涩中带着些许狡黠,在你心头荡漾起无限遐思。

雨中的玫瑰,越发显得迷人,让人不忍摘撷它脆弱的花蕾,怕触犯到它高贵的灵魂。

其实,就让我这样痴痴的看着,静静的想着,细细品味这份芬芳…我已然心满意足。

关于雨中玫瑰的散文随笔:雨中的玫瑰

细雨斜风里,我看见你燕子般轻盈优雅地从雨地跑过来,眼眸里含着一丝羞涩与温柔,额前的发丝上雨滴微微闪光,飘飞的裙裾在一刹那定格为绝美的图画,白皙的面容,乌黑的瞳仁,婷婷的身姿,象梅花鹿从眼前一闪,在回头的瞬间,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你这北方的幻象之花!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雨中之花!在目光交汇的瞬间,我读出一种绝伦的美!你明亮温情的眼,象一束电光,一种看不见的火花在我心海上跳动;你美丽典雅的身姿,象一束玫瑰,一种独有的清香袭来,让我迷醉于风雨飘飞的五月!

这永恒的瞬间,这瞬间的永恒!这美丽的刹那,刹那的美丽将永远镌刻于我的记忆之中。你也许根本不曾察觉,一个人在此刻已深深地被打动,象一种突如其来的巨大电流速激我的全身心,我爱这一闪即逝的瞬间,因你而辉煌,因你而美丽绝伦!

你这雨中的玫瑰,湿漉漉的花瓣光洁殷红、芳香四溢!蓝色的裙裾是雨中黛青色的叶子,袅娜的身姿是风中摇曳的枝丫,羞涩温柔、含情脉脉的眼眸以及无法言传的美的气质就是那滚烫的花瓣啊!

雨中的玫瑰,朦胧的雨幕里闪烁的是一束黑玫瑰、白玫瑰、红玫瑰所凝聚的光芒!黑的发黑的眼,白皙的脸颜光洁的额,红红的唇在迷朦的雨雾里变幻成无数玫瑰的形象,五光十色令人心醉神迷眼花缭乱啊!

恨自己不是画家,不然那瞬间的美将会变成一幅怎样精美的画!恨自己不是王子,不然那刹那的美将会变成一句滚烫的话!恨自己只是耽于幻想,不善言辞与行动,一味用沉默和胆怯的面纱重重包裹自己。

你不会介意吧!一个人早已深深地、深深地陷入对你的思慕之深渊里。在柏拉图式的单相思中,不动声色的暗恋着你!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与权力,也没有勇气与智慧去追寻你,可在苍茫的人海中,在极其有限的生命里,在一闪即逝的时光中,在过眼云烟的红尘中,拥有这种绝对真诚、绝对美丽的爱是多么不易!

雨中的玫瑰啊!你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我只是一个匆匆过客,在赞赏不已的瞬息之后,把太多的悲愁感伤喟叹遗憾都留给自己,你也许永远不会在意,甚至不曾留意一个即将远行的人是怎样炽烈地爱着你!

你也许永远不会认识我,永远不可能解开这个谜底,我的朋友,心中的幻象之花,就让这一切深藏于我悲苦的心中,永生永世为雨中的玫瑰独语。

关于雨中玫瑰的散文随笔:雨中玫瑰

回家路上,突然有点惆怅惘然!也想写点东西寥慰,看窗外细雨连天,九月是另一个冷雨季节的开始,也是玫瑰花凋零的时候。

雨中玫瑰,心灵的凋谢。看窗外风景转换,多少离愁思乡绪。都随雨落入烟雨的乡间。我在少年时在心灵种了玫瑰花种子,如今在这绵绵九月凋零碎落。在那个学生时代,同样的九月,每个伞下也都是陌生的面孔,却会在伞的碰碰撞之际相识邂逅,温文尔雅而对话,思忆碎碎而念。祭奠九月凋零的玫瑰。那个在我生命里不复存在的年代。

惆怅,我还会在伞下与你相见。恨年华流转,恨沧海桑田。我恨的咬牙切齿,为什么时光流逝的那么快?在见你时却已物事人非,我原看伞下玫瑰落泪,也挡不住自己心灵的凋谢,那时你是那么美,风尘不染玫瑰,如梦初醒你也被生活旁敲侧击。步红尘,满眼风华随风散。

第一次秋天的雨下了数十天,紧带而来的是寒冷,风萧瑟瑟,雨是无情的,把花儿打落,我却喜欢雨,因有太多收获。下雨天,可以惬意的看书,睡觉。我想这雨下了,就和江南没什么两样了,我看见人人持伞,我看见有青翠的石板路,蜿蜒而幽深。我看见鱼儿深沉的游荡,相是迷离了的孩子,让我心怜。我看见我的忧伤在雨中蔓延,追也追不上,我该如何?让忧伤挂在心上,痛的找不到方向。我看见石榴挂满枝旁在雨里忧伤,我看见柿子如叶子一样慢慢变黄,我又忧伤,我同千万人一样在雨里打伞游荡。迷茫的不知走到哪里是好。

池塘的鱼儿在池底看雨做的涟漪,成千上万的落下,迷了鱼儿的眼睛,迷了我的心。莫名其妙的哭泣,又莫名其妙的接雨,我的灵魂安放何处?让我如此麻木。我要看雨做的衣,把一切都裹住。

三、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

在全世界,玫瑰都被公认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玫瑰花的忧伤

风姑娘悄然来到花园,用她的手轻轻抚摸着花朵的面颊。太阳公公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了。

这是个精美的花园,里面有许多漂亮的花儿。有成熟的康乃馨,有清新的水仙花,有象征着富贵的牡丹,有似君子般高洁的芙蓉,也有典雅的玉兰,还有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竞相开放。

玫瑰在最中央,被众花包围着,可是她很孤独,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小草弟弟调皮地推来挤去,池塘边还有一棵柳树,树上有一只黄鹂鸟,它欢快地唱着歌曲。月季突然哭了,大家都急切的问“怎么了”,她说她就要凋谢了,主人出去那么多天都不曾回来,她早已失去昔日的光彩,只剩下几片枯黄的花瓣,她快要渴死了。

突然间,下雨了。大家仿佛得到了重生,重新绽放了笑脸。牵牛花爬上树梢,倾听着大数母亲的细语。一瞬间,花园里热闹起来了,所有的花儿都在谈话。当然,除了高洁的芙蓉和忧伤的玫瑰。芙蓉此刻正在观赏从她身边游过的鱼儿,也在听它们说话,但是她没有插话。

一群女孩从花园边经过,玫瑰听到她们赞扬道:“好美的花园,好漂亮的玫瑰!”对于这些赞扬,她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她既不愿去找她认为低俗的花儿玩耍,又不愿去找那高洁的芙蓉,她很孤单。她虽生的漂亮,眼光自然也高人一等,所以,她有忧伤。

花是如此,人也一样。美与丑并没有多大区别,长相虽好并不代表一切。想起一句话,“不必太在乎长相,因为能力并不写在脸上。”

丑有丑的快乐,美有美的忧伤。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淡香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窗外的玫瑰花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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